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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美工 人民银行发布:2022中国反洗钱报告

发布日期:2024-08-01 03:26    点击次数:65

在线美工 人民银行发布:2022中国反洗钱报告

目录

一、国际反洗钱评估工作再获新突破  

二、制度与协调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反洗钱监督管理步入发展新阶段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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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凝聚部际联席会议力量形成新合力  

七、强化反洗钱国际合作构建新格局   

八、推动反洗钱宣传培训再上新台阶     

一、国际反洗钱评估工作再获新突破

(一)积极推动反洗钱评估后续整改

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会议部署,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持续推进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穿透识别受益所有人和定向金融管制等方面制度建设。2022年11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第三次后续报告》,肯定中国后续整改进展,提升建议7(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及扩散融资相关的定向金融管制)和建议24(法人的透明度和受益所有权)2项技术合规性指标评级。

(二)提前准备第五轮评估工作

2022年,FATF完成国际评估战略改革,大幅修订评估程序、方法和督促整改措施,将在2024年启动第五轮评估。中国人民银行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第五轮评估重点,结合新要求提前规划迎评准备工作。

二、制度与协调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修订取得重要进展

积极配合司法部开展《反洗钱法(修订草案)》法律审查工作,研究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政府、有关协会和企业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的反馈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银行、证券、保险、支付等行业代表性机构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反洗钱法(修订草案)》。

(二)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制度建设取得实质进展

在开展法人洗钱风险评估、受益所有人制度国际比较等多项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并完成配套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指南。

(三)系统梳理反洗钱规章规范性文件

系统梳理反洗钱领域历年来制定的反洗钱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掌握反洗钱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共有6部部门规章和30项规范性文件,废止4项不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并制订计划对不再适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四)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

研究起草《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修订稿)》,征求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完善。与各成员单位就评估后续整改、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法规修订等重点工作加强日常协调沟通。做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报》采编工作,全年共编发《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报》21期。

三、反洗钱监督管理步入发展新阶段

2022年,人民银行稳步推进反洗钱监管规划实施,不断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为全面实现风险为本监管夯实基础。

(一)落实完成反洗钱执法检查三年规划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共对530家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现场检查,会同法律部门完成对405家金融机构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罚总金额约4.8亿元。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实现了对75家银行、证券、保险和支付行业头部机构的反洗钱检查全覆盖。据初步汇总统计,2020—2022年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共对1783家义务机构开展了反洗钱执法检查,会同法律部门完成反洗钱行政处罚1356项,罚款总额13.7亿元,有力彰显了反洗钱“强监管”的决心,有效推动全国义务机构进一步增强反洗钱履职意识和能力,带动全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二)继续加大反洗钱监管统筹力度在线美工

制定发布分行业的标准化反洗钱检查方案,制定《反洗钱执法检查手册》,进一步规范总行及各地分支机构反洗钱检查内容和尺度的一致性,提高监管透明度。持续加强对分支机构反洗钱处罚建议的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反洗钱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下发反洗钱执法检查数据提取和使用管理通知,全面提升反洗钱监管规范化程度。建立总行直管机构和非银机构检查统筹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同类型、同行业机构反洗钱检查工作的持续督导,在检查实践中促进各分支机构深化对反洗钱监管法规和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三)持续深入指导义务机构反洗钱工作

组织分支机构通过专题平行审查的方式,深入了解义务机构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等自定义标准方面的履职现状,有效缓解执法检查不适用于内控制度相关处罚的问题。深入推进法人义务机构自评估工作,督促法人机构圆满完成首轮自评估工作,分析汇总评估结果,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在汇总和梳理监管检查发现情况的基础上,通报证券行业反洗钱履职共性问题和典型案例,督促证券业机构及时整改。针对义务机构反洗钱信息违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检查处罚,并发布反洗钱信息安全风险提示。

(四)探索形成对义务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新模式

对照国际标准和经验,改进对义务机构洗钱风险状况的识别和评价体系,提高评估指标标准化与量化水平,首次实现对全国性法人银行机构的风险评估全覆盖,初步形成监管视野下的机构风险概览,在从分类评级过渡至风险评估的进程中迈出关键一步。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评估方法,将评估指标覆盖的行业范围进一步扩展至证券、保险行业和支付机构,为后续全面构建风险为本监管体系、实施精准监管奠定重要基础。

(五)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稳妥推进

经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按照以行业自律为主要监管方式、从培训引导入手逐步推进的总体原则,形成贵金属和宝石行业、公证行业反洗钱制度草案,并就草案内容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达成一致,为适时启动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做好充分准备。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不断取得新成效

2022年,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在强化监测分析效能、提高反洗钱数据治理能力、数据开放与管理以及科技赋能资金监测分析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反洗钱监测分析有效性持续加强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预防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治理跨境赌博、扫黑除恶、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等中央协调机制和专项行动框架。深度参与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深入研究各类新型洗钱犯罪活动识别方法,以穿透式监测分析提升案件协查办理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助力金融风险防控处置。

(二)反洗钱数据治理能力日益提升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探索建立反洗钱数据治理、集中、共享和监测分析工作新格局,继续提升反洗钱义务机构管理和反洗钱数据治理质效,充分挖掘反洗钱数据在识别洗钱风险、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的价值。一是夯实数据质量基础。坚持存量数据治理和新增数据规范两手抓,启动数据标准化体系建设,从源头上保障反洗钱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完善数据使用反馈机制。通过定期通报、案例评析等多种形式,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反洗钱义务机构反馈可疑交易报告使用情况。三是强化数据报送指导。指导全国性法人机构充分发挥科技、数据、模型等优势,发挥行业引领和示范作用。引导中小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聚焦传统类型犯罪洗钱风险识别、模型建设等方面,稳步提升监测分析能力。

(三)反洗钱数据开放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向人民银行36家分支机构全面有序开放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在《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人民银行分支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全面加强对分支机构处理监测分析业务的指导。各分支机构按照统一标准,逐步将移送线索、名单、案例等信息纳入国家反洗钱数据库集中统一管理,结合地方执法部门办案需要,延伸分析案件协查信息,进一步发挥反洗钱数据价值。

(四)反洗钱监测分析技术赋能效应全面提升

持续提升系统运维和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推动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安全保障达到新水平。不断优化反洗钱监测分析二代系统数据接收、监测分析等各项功能。受益所有人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数据备份中心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智能化监测模型建设稳步推进。

五、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可疑交易报告

2022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可疑交易报告397.1万份,同比增长4.06%。随着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的持续优化、人工分析甄别和反洗钱数据报送管理的不断加强,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深入运用,可疑交易报告数据质量和情报价值不断提高,反洗钱监测分析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反洗钱调查与线索移送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提供金融情报17468批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全年共处理重点可疑交易报告13757份。经分析研判后,进一步对需要查深查透的615份线索开展了6104次反洗钱调查,向侦查、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移送线索6413份,协助侦查、监察机关等有权机关对2537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26290次,协助破获涉洗钱及相关犯罪案件1005起,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安全、金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批捕与起诉

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洗钱犯罪案件5581起9277人,提起公诉31233起54882人。其中,以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批准逮捕359起501人,提起公诉2006起2585人;以涉嫌《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批准逮捕5214起8754人,提起公诉29190起52247人。

(四)洗钱犯罪宣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2022年,全国人民法院审结洗钱案件38044起,生效判决69177人。其中,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主罪审结案件697起,生效判决834人;以《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审结案件37332起,生效判决68282人。

六、凝聚部际联席会议力量形成新合力

2022年,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高效协同,密切配合。稳妥有序修订《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反洗钱法》修订、国际评估整改,开展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国家扩散融资风险评估、定向金融管制整改、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等重点工作,积极发挥反洗钱在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员单位制定任务分解表,压实成员单位责任;首次组织开展洗钱犯罪打击力度与上游犯罪洗钱威胁匹配问题研究,总结我国洗钱犯罪分类型打击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为战略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会同成员单位撰写年度洗钱类型分析报告,梳理总结我国最新洗钱类型和洗钱手法特征。开发洗钱罪信息管理平台,提高洗钱类型研究工作效率。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加强洗钱犯罪案件统计工作。全年共编发《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专刊》9期,及时通报国际反洗钱最新研究成果以及国内工作进展,加强成员单位经验交流,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将打击涉腐洗钱纳入年度工作和专项行动统筹部署,召开中央追逃和跨境办2022年度工作会议,推动形成惩治涉腐洗钱犯罪的有效机制。完善打击涉腐洗钱制度规范,配合修订《反洗钱法》,承办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缺席审判程序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建议》。组织开展涉腐跨境洗钱问题调研、刑事裁决涉境外资产追回问题研究,提升涉腐跨境洗钱治理能力。在追逃追赃国际合作方面,持续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天网”行动,2022年共追回外逃人员891人,其中“红通人员”23人,追回赃款67.32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继续推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司法解释的修订工作。分析已判决恐怖融资案件特点,重点查扣海外犯罪资产。召开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工作情况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经营地下钱庄洗钱、利用地下钱庄跨境清洗贪腐资金等10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细化分解任务表,完善检察机关数据统计指标,督导各地检察机关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一案双查”实效。总结经验案例,定期总结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指导,在线全职美工编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批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其中首次发布“自洗钱”案例。参与制订洗钱犯罪案件统计填报标准,《反洗钱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FATF资产追缴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

外交部持续做好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执行通知工作。担任金砖国家主席国,主办金砖国家反恐工作组第七次会议以及包括反恐怖融资在内的5个分工作组会,与人民银行共同举办金砖国家反恐怖融资定向金融管制专题研讨会。以建设性态度参与联合国安理会防扩散委员会、FATF有关讨论;持续推进防扩散法治进程,不断完善防扩散法律体系;继续发挥好防扩散出口管制应急协调机制作用,不断强化防扩散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完善引渡、司法协助等对外司法合作条约网络,推动完成8项司法协助类条约批准工作,为开展打击洗钱国际司法合作夯实法律基础。严格按照《引渡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以及相关双多边条约办理引渡、刑事司法协助等事宜,处理外国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的涉及洗钱或有关上游犯罪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180余件。

公安部根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天网2022”行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22”专项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各类地下钱庄和洗钱案件3600余起,破获案件2000余起。紧密结合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充分发挥“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优势,集中开展三次打击地下钱庄犯罪成效、揭示地下钱庄犯罪手法普法宣传。加强协同治理,会同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监测分析、专项调研、数据检测等工作。

民政部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积极推动部门间工作协调,协调公安部将7000多个慈善组织银行账户加入国家反诈“白名单”,防止因涉电诈案件影响慈善组织活动的开展。加大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力度,做好反洗钱后续评估整改落实工作,密切关注和排查恐怖融资风险,防范社会组织利用洗钱牟取佣金利益。

司法部认真研究《中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2022年)》并提出意见,厘清律师行业和公证行业风险状况。积极推进公证行业反洗钱工作,中国公证协会印发《关于中国公证行业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的通报》,提示相关公证业务的风险。积极推进律师行业反洗钱工作,会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开展调研,研究出台律师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切实推动反洗钱国际合作,全年办理涉及洗钱及相关上游犯罪刑事司法协助案件36起。

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进行报备。经统计,2022年全国共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报备了8条特定业务信息,包括代管资金、证券或其他资产,代管银行账户、证券账户,办理买卖不动产等。报备内容无可疑交易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加强房屋交易合同管理,防范虚假销售等涉嫌洗钱和非法集资问题。持续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入整治高风险经营行为,防范房屋买卖、租赁中的洗钱风险。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交易资金安全。推进住房租赁和销售立法,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

海关总署加强打击走私及关联洗钱犯罪,2022年全国海关缉私部门立案侦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2422起,涉嫌偷逃税款110亿元。立案侦办非涉税走私犯罪及其他违法犯罪案件2087起,其中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犯罪案件122起。立案侦办走私关联洗钱犯罪案件49起,涉案资金102.22亿元。全国海关缉私部门办理国际协查往来195份,接收和发出情报线索800余份。与18个境外执法部门合作,开展情报交换43次,境外执法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

国家税务总局依托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针对“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及骗取留抵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进行打击,成功查处了一系列案值高、性质恶劣、影响大的重点案件,有效遏制了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高发、多发势头。持续加强国家税收情报交换手段在防范打击跨境逃避税工作中的应用,2022年累计处理专项情报交换请求358件,并与106个国家和地区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做好登记注册管理和受益所有人的信息采集工作,配合人民银行研究起草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及填报指南,改进登记注册系统。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积极强化反洗钱立法、资金监测、反洗钱司法等方面的监管合作。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反洗钱法》修订工作,与人民银行建立反洗钱监管协作机制,在人身险股东监管和资金运用等方面持续开展联合监测;积极与最高人民法院沟通,理顺协助案件办理程序。打击洗钱上游犯罪,开展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推进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处置工作。推动提升行业洗钱风险防控水平,督促机构落实反洗钱义务,通过监管通报等方式督促大型银行完善反洗钱管理。协助落实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优化反洗钱报送系统,加强对中资银行海外分行的合规督导。在市场准入方面,持续完善行业反洗钱制度设计,扎实履行反洗钱审查职责,按要求在相关机构、人员及业务核准中进行反洗钱审查。将反洗钱合规情况纳入内部监管评级,加强案件监测预警和案件防控,与人民银行在检查领域保持沟通交流。不断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提升跨境监管水平。开展信托业反洗钱工作,加强对客户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人民银行深化协作,配合反洗钱工作,深入行业调研《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修订工作,起草《基金业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完善反洗钱相关工作机制,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期货公司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实施指引》等规章制度修订中嵌入反洗钱工作要求。完善系统反洗钱监管工作机制,结合打击治理违法犯罪各项目标,指导交易结算单位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在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管理中关注反洗钱工作情况。组织义务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在现场检查中关注反洗钱工作成效,开展反洗钱调研、宣传及培训工作。打击证券期货违法及洗钱行为,切实履行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责任。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度重视反洗钱宣传报道,组织指导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加强相关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综合运用新闻报道、专题节目、专家访谈、公益广告、微视频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反洗钱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展成效,向海内外受众展示我国政府打击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决心和成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从资金渠道监管、违法行为打击、强化部门协作等方面持续推进跨境反洗钱工作。与公安机关开展案件及线索联合督导,集中推进案件立案、侦办和查处。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地下钱庄90余起,重点打击涉税、跨境赌博、虚假外国直接投资(FDI)、电信网络诈骗及虚拟币交易等地下钱庄犯罪。2022年完成6家商业银行总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首次系统化组织开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专项检查,督促反洗钱义务机构完善内控、规范展业。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开展地下钱庄线索联合研判,持续提升线索精准性和成案率。与国家税务总局开展涉税案件联合研判,主动从骗税案件中倒查地下钱庄线索;与公安机关搭建汇警数据查询专线,提升跨部门数据共享效率和反洗钱效能。加强警示宣传,公开通报6批50起涉地下钱庄、跨境赌博非法汇兑案件,有效震慑外汇违法违规行为。

七、强化反洗钱国际合作构建新格局

(一)扎实推进反洗钱多边国际合作

参加FATF全会、工作组会、类型研究等各类会议和项目,当选新一届FATF指导委员会成员,深入参与反洗钱国际评估改革,倡导公平原则,简化合规性评估程序,形成新一轮评估规则。持续深入参与受益所有人、犯罪资产追缴等国际标准修订过程。参与FATF类型研究工作,充分展现中国禁毒反洗钱等方面的反洗钱工作成效。派员参加FATF对巴基斯坦的现场访问,支持巴基斯坦成功退出FATF“应加强监控的国家或地区”名单(“灰名单”)。参与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EAG)工作,签署《欧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组织协议和预算文件的修订协议》,邀请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在国际论坛分享中国反洗钱立法和司法工作实践,积极参与EAG内部治理、互评估、类型研究等工作。参加亚太反洗钱组织(APG)各项工作,派员参加东帝汶、尼泊尔、文莱、瑙鲁、柬埔寨、巴基斯坦、斐济等成员的互评估和后续评估工作,参与内部治理、互评估、类型研究等重要议题讨论。在多边平台充分展示中国反洗钱工作成效,在中国担任金砖国家主席国期间,与外交部联合举办首次金砖国家定向金融管制研讨会,向金砖各国分享中国执行联合国安理会决议定向金融管制措施成果,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四条款年度磋商和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政策建议整改、磋商二十国集团(G20)公报、二十国工商峰会(B20)研究报告等。

(二)继续巩固反洗钱双边合作

深化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务实合作,通过研讨会等形式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相关机构交流反洗钱监管、风险评估、定向金融管制等工作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框架下加强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反洗钱部门业务合作。参加第七次中俄执法安全合作机制会议,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组,与阿联酋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相关机构磋商双边监管合作,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相关机构保持反洗钱业务沟通。云南、广西、内蒙古等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与周边国家相关机构开展符合边境实际需要的反洗钱工作交流。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与塞内加尔国家金融情报和处理中心签署金融情报交流合作谅解备忘录,截至2022年底,已与61家境外金融情报机构正式确立情报交流合作关系;2022年接受来自31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情报430份,向境外金融情报机构发出国际协查数量较上年增长37%。

八、推动反洗钱宣传培训再上新台阶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央视一套《焦点访谈》栏目制作播出《反洗钱让“罪”与“赃”无处可藏》专题节目,为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营造舆论氛围。积极配合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在《中国金融》等出版物发表“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反洗钱体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大力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等主题文章,有效提升和扩大反洗钱影响力和辐射面。

组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中国反洗钱报告》中文版和英文版编写工作,参与撰写《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金融年鉴》等重要出版物。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人民银行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增强反洗钱意识防范洗钱风险”开展主题宣传,提醒消费者提高反洗钱意识,远离洗钱违法活动。全年上传国际合作与交流、宣传教育、风险提示与金融制裁等新闻26篇,有效提升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组织参加国际组织反洗钱培训,全力克服疫情影响,有序开展多层次的反洗钱培训工作,2022年完成8期金融机构远程培训,参与人数约8万人,会同中国金融培训中心完成7门《反洗钱政策解读和操作实务远程培训》课程的录制与上线工作,深受反洗钱一线员工欢迎。

素材转发自人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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